高速公路在促進地方經濟繁榮、方便群眾出行方面發揮著顯著作用,是沿途人民翹首期盼的民生工程。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驅使下“鋌而走險”,貪婪的目光盯上了相關機器設備,給高速公路的有序建設造成負面影響。2月9日,筠連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陳某忠盜竊高速公路機器設備一案,一審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陳某忠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2021年11月12日凌晨,被告人陳某忠駕駛一輛三輪車從云南省昭通市彝良縣某村出發到四川省宜賓市筠連縣蒿壩鎮高橋村宜彝高速公路上,沿途將工地上的電焊機、電焊線、焊機電源線、振動器、螺紋鋼盜走,在駕車逃離過程中被施工人員發現并抓獲。后經鑒定,該批被盜設備總價值2726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忠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綜合被告人陳某忠的犯罪事實、情節和認罪認罰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古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