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來,鹽邊法院始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立足“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充分運用人民法庭貼近基層、服務群眾前沿的陣地優勢,積極探索司法力量與市域社會治理的契合點。
以司法為民為基準點,延伸司法服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主動跟進百姓需求,暢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打破“坐堂問案”審判方式,高效推進“田間法庭”,將審判搬到田間地頭、偏遠村社,最大限度方便當事人參加訴訟,將法律服務延伸到“基層末梢”,“田間法庭”辦理案件200余件。利用工作日午休時間,創新開設“午間法庭”,辦理案件72件,打破時間、空間壁壘,堅持服務群眾不打烊,全時域為群眾提供服務。
以多元化解為突破點,參與基層治理。堅持轄區黨委政府統籌協調,法庭與轄區黨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門搭建訴非聯動平臺,制定“一庭兩所”矛盾糾紛調解機制,實現由“單兵作戰”向“融合發力”轉變。定期召開聯席會議7次,對訴訟形勢及排查梳理的風險點進行分析研判,就深化基層社會治理工作進行有益探索,實現“信息資源互通、職能優勢互補、工作成效互贏”,全面推進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
以區域特色為創新點,聚焦糾紛化解。漁門法庭結合轄區少數民族聚居、風俗習慣不一等特點成立全市首家“石榴籽”調解室,聘請14名“石榴籽”調解員,組建“石榴籽調解員+專業法官”的調解隊伍,成功調解糾紛案件300件,涉及金額1067.66萬元,通過法律與民族風俗習慣的密切配合,以情感人、以理服人,高效化解矛盾糾紛。紅格法庭結合轄區經濟發展模式,創新“五長息訟”調解模式,聘請宗族鄉賢、村長、社長、行業會長、經理廠長參與調解,全覆蓋對接轄區18個村社,分發“糾紛處理明白卡”240余份,化解矛盾糾紛249件,切實推動訴源治理、多元解紛、訴調對接等工作深度融合。
以訴前調解為著力點,打造和諧鄉鎮。拓展訴調銜接新思路,推動矛盾糾紛就地調處、就地化解,有序構造“調解優先”格局。紅格法庭協同昔格達社區、安寧社區成立2個“法官工作室”,將糾紛化解端口前移,法官工作室接待群眾92人次,及時有效就地調解矛盾糾紛54件。共和法庭不斷強化訴源治理,堅決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加強與轄區黨委政府及村社干部的日常溝通聯絡,有效把握調解時機,將調解貫穿案件審理全過程,主動排查源頭矛盾糾紛37件,受理案件25件,調撤案件22件,調撤率88%,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為基層社會治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竇佳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