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0日下午,敘州區法院利用“一鎮一法官”工作機制,在商州鎮商州村黨組服務中心采用巡回審判的形式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村李某某訴王某某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并就該案涉及法條開展以案釋法,增強群眾法治意識,切實推動基層訴源治理。
王某某因懷疑李某某家的狗咬了自家的雞,在上門理論之時雙方發生抓扯,致李某某受傷住院,雙方就賠償事宜達不成協議,李某某將王某某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以及自家經營肉食品腐壞等損失??紤]該案原被告是鄉鄰,案情在民眾生活中具有一定典型性,承辦人蕨溪法庭負責人吳金桃決定到當地進行公開開庭,并邀請敘州區法院立案庭庭長程潺以及該院商州鎮“一鎮一法官”劉顯慧組成合議庭,借此機會將訴源治理及普法宣傳工作一并推進。
庭審中,當事人雙方就打架事件的經過、責任認定、賠償項目等進行了充分陳述和辯論,原告將腐爛變質的食品當場進行了舉證,并申請目睹事件經過的環衛工人出庭作證,被告針對原告舉證逐一發表質證意見,充分闡述了自身觀點,庭審程序有條不紊,充分保障了雙方當事人訴權,也讓在場群眾真切感受到了莊重嚴謹的庭審氛圍。庭審結束后,法官趁熱打鐵進行了以案釋法,從《民法典》的施行引入,就人格權獨立的立法價值,該案涉及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保護,侵權責任承擔,損害賠償內容相關法條進行了講解,并就合法的糾紛解決途徑結合《民法典》對自助行為的規定進行了闡釋,引導當事人依法維權,不要因法律意識淡薄破壞鄉鄰之情,也給自己造成更大的損失。
旁聽群眾紛紛表示,此次庭審讓自己親身感受了法律的嚴肅和守法的重要性,對如何化解糾紛也有了更多啟示,今后盡量用合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不輕易讓自己陷入到訴訟之中。
(劉顯慧)